(1)在建筑裝飾材料的制造過程中復合 一般在裝飾材料的表面加工工序中與之復合,如在強化木地板制造中將空氣凈化材料(粉末狀或漿體狀)加在表層耐磨紙的熱壓膠中。加工復合后賦予裝飾材料空氣凈化功能,如負離子-抗菌功能空氣凈化材料與涂料復合,可制造負離子健康涂料,與強化木地板復合制造負離子健康木地板;無機抗菌劑與涂料和陶瓷釉復合,分別制造抗菌涂料和抗菌陶瓷等。由于在建筑裝飾材料制造過程中空氣凈化材料被最佳復合、相容、分散,在使用過程中能與空氣充分接觸,所以這種方式可使空氣凈化功能得以最佳發揮。
(2)在建筑裝飾材料成品中直接填加或復合空氣凈化材料,如可將負離子粉空氣凈化材料在成品涂料中填加、在瓷磚、塑料和皮革表面與黏合劑一起噴涂,賦予制品空氣凈化功能,并通過在具體室內的應用使之發揮。
(3)直接或經簡單包裝用于室內空氣凈化,在不宜使用裝飾材料的室內空間(冰箱內室、汽車內室和衛生間等),可將空氣凈化材料簡單包裝用于室內,就能發揮作用。